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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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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就进一步推进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切入点,从创客文化、创客课程、创客师资、创客空间、创客活动等方面推进创客教育,为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特色兼顾”的原则,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以建设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试点市和试点校为抓手,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全面发展,培育具有河南特色的创新教育文化。
  (一)试点市建设
  省教育厅将确定郑州市、焦作市作为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试点市。试点市应着重创客教育体系建设,认真统筹规划,加强指导和评估,全面推进,为全省提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快速发展。省教育厅将予以重点指导,提供有关支持。
  (二)试点校建设
  省教育厅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确定100所具有一定规模、成绩突出、特色鲜明的创客教育试点校。首批试点校申报,按照六个县区以上的省辖市(含六个)3所,六个县区以下的省辖市2所,省直管县(市)1所的标准申报。经省级评估达到要求的试点校,授予“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示范校”称号,给予表彰和奖励。试点校应在空间建设、师资、课程、评价等方面做好规划,做到年初有目标,季度有任务,半年有汇报,年终有总结,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本地中小学创客教育全面发展;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业务上给予指导,经费上给予支持;省教育厅将进行评估和督导工作。
  三、主要任务
  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建设工作是推进我省创客教育发展、推动创新教育改革和培养创新人才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建设规划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重要性,做好顶层设计,通过“整体规划、重点扶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建设投入与实施力度,建设一批满足当地创客教育需求的创客教育试点校。对于已经具有一定成绩的学校加大扶持力度,打造具有本土特色、全国知名的创客教育名校。对于条件欠缺的学校应努力做好基础工作,帮扶到位,稳步推进,创新发展。
  (二)做好师资培养
  1.成立创客教育专家团队。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做好省级创客教育专家团队建设,充分利用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的技术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和专业人才,指导开展空间建设、理论研讨、师资培训、课程开发与交流活动等一系列工作;各省辖市要打造本地创客教育专家和名师团队,为一线教师提供创客教育理论研究、学习经验交流、项目方案设计、技术培训支持等工作。
  2.加快创客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创新意识强、技术水平高的教师作为创客空间管理者、创客活动组织者和创客教育专职教师,建立一支跨学科、富有创新精神的创客教育骨干教师队伍。鼓励各专业教师主动转型,充实到创客师资队伍中来;学校也可广泛借助社会力量,聘请校外兼职教师。提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高校、创客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建立教师培养、聘任、合作机制,引进校外专业技术人才,弥补师资力量不足。试点校教师每年要求参加省、市级师训和电教部门组织的创客教育师资培训一到两次,培训单位不得收取教师个人费用;组织开展校内外各种创客文化交流活动每年至少一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造类比赛或创客文化活动。
  3.建立创客教师激励机制。参与创客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师,其工作量建议计入学校日常教学工作量,标准参照其他教师有关要求执行。对在创客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建设、学生指导、创新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做好课程开发
  中小学创客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应以培养未来“创造者”为目标,以培养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的,以“做中学、创中学”为主要学习方式,注重综合运用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融合STEAM教育、项目学习理念,注重与各学科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与研究,注重课程结构与资源的迭代发展。课程类型应分为普及型、提高型、专业型。教材应选用配套资源丰富、经过实践验证、具有一定权威性的优秀教材。
  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管理办公室将加快对创客教育课程的规划,同时倡导校本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开发,应做到开发科学化、开设制度化、实施规范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创客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课程规划,保障开课时间满足适龄学段学生每班每周至少一课时的课程要求。
  (四)做好空间建设
  中小学创客空间是激发学生创造力、满足学生动手实践需求、帮助学生造物的场所,是创客教育的主阵地。创客空间分为网络空间和实体空间两部分。
  1.线上网络创客空间建设。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建设省级创客教育网络服务平台,内容包括空间、资讯、课程、资源、培训、活动等,为创客教育线上线下活动、交流、展示、分享提供服务。原则上要求各市县(区)校统一使用省级平台,便于统一管理以及大数据分析。各市县(区)电教部门、中小学校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建设本地网络创客教育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线下实体创客空间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布局;其他学校建议充分利用实验室、社团活动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等场所进行设计整合,配备创客教育课程相关书籍、各种设施设备等,向师生开放。定期组织创客活动和培训,积极营造创客文化氛围,常态化开展创客教育教学活动。
  (五)建立评价机制
  各地结合自身创客教育开展情况,系统规划与特色兼顾,同时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创客教育评价机制。从社会进步、学校建设、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多层面、多维度对创客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保障创客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在教育厅的领导和支持下,负责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应充分认识创客教育的重要性,各市县(区)电教部门也应设立中小学创客教育管理办公室,按照全省统一规划部署的原则,抓好本区域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二)经费保障
  创客教育是面向未来的教育,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创客教育的认识,出台有力政策,确保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助推创客教育发展。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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